乌spot网近日报道,2026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取消小排量汽车的进口关税优惠政策,排量低于2升的进口汽车,需缴纳关税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按海关评估车价15%计征的从价税;

二是按发动机排量计征0.40美元/立方厘米的从量税。

2023年6月,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法令,对进口小排量汽车实行税收优惠,2025年底,发动机排量不超过1升的汽车免征关税,发动机排量1—1.2升的汽车征收5%关税。

乌经济学家巴基罗夫指出,降低进口关税是为了构建开放、竞争性汽车产业发展格局,但自2024年以来,由于行政壁垒和非关税措施,进口燃油汽车和电动汽车变得更加复杂和昂贵。

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