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球地缘政治经济格局的重构在中美经贸领域呈现出尖锐而复杂的图景,其中出口管制与制裁作为战略博弈的核心工具,贯穿了两国从对抗升级到对话破冰的完整历程。这一年,特朗普政府第二任期的"美国优先"政策持续发酵,将出口管制的边界从传统国家安全领域大幅拓展至经济竞争范畴,使半导体、关键矿产、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成为博弈的主战场;而中国则以精准反制回应单边制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推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塑。
然而,对抗的高昂代价终究推动双方走向理性回归。从日内瓦经贸会谈建立磋商机制,到伦敦框架就出口管制相关诉求达成初步共识,再到吉隆坡磋商中双方暂停关键科技领域管制措施,中美在反复博弈中逐渐厘清了战略底线,认识到产业链供应链的深度交织使得"脱钩断链"不可行。这一转变背后,是出口管制从"不可谈判的国家安全工具"向"战略议价筹码"的角色演化,也标志着两国在经贸领域的博弈开始从零和对抗转向有限合作的试探。
值此岁末之际,全面梳理这一从“对抗到对话”的演进逻辑,剖析出口管制与制裁工具的运用策略与影响,对于理解中美关系的未来走向、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均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与意义。
一、2025年美国对华制裁清单盘点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实体清单(Entity List)与UFLPA清单的新增实体数量为去年同期的一半;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清单)新增中国实体数量与去年同期持平;但中国军事企业清单(CMC或1260H清单)列名数量明显增加。

(一)实体清单(Entity List)

美国动辄以“推动中国军事现代化”为借口将我国企业列入实体清单,其在2025年针对我国先进制程半导体、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机、量子技术及高超音速武器/飞行器等高精尖技术领域加大遏制力度,防范相关技术助力中国现代化进程。
特朗普第二任期推行“极限施压”政策打压伊朗,同时精准打击协助伊朗规避制裁、提供各类支持的外国实体。
此外,美国还进一步收紧出口管制监管,强化对与实体清单所列实体开展交易的制裁力度。
(二)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清单)

2025年,中国实体被列入SDN清单的首要风险是涉及违反美国针对伊朗的制裁措施,进而招致美国制裁。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因涉俄制裁将中国实体列入SDN清单的行为集中发生在拜登政府执政末期的最后两个月;特朗普开启第二任期后,未再因涉俄制裁将中国实体纳入SDN清单。
一如既往,美国联合盟友借网络安全问题大搞政治操弄,通过抹黑诋毁、造谣中伤中国实体的方式实施制裁。
(三)中国军事企业清单(CMC或1260H清单)
美国持续扩大中国军事企业的定义范畴,随之带动相关清单所列实体数量与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美国国防部列单企业的核心逻辑清晰,具体包括三方面:一是覆盖兼具民用服务能力与军事潜力的技术领域;二是重点锁定产业链核心控制点;三是聚焦中国领先优势领域。
具体涉及十大领域: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存储芯片、晶圆代工、特色工艺);人工智能与云计算(互联网巨头、AI芯片、算法、云计算基础设施);通信与信息基础设施(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光通信);航空航天与国防装备(航空工业、航天科技、商用航空);新能源与电力设备(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能源装备);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工程机械、工业控制、专用设备);生物医药与医疗设备(生物制药、医疗影像、医疗设备);安防与监控技术(视频监控、信息安全、安全通信);新兴战略技术(无人机、激光雷达、量子计算);交通物流与基础设施(航运物流、轨道交通、港口机械)。
(四)UFLPA清单
2025年,39家中国实体被列入UFLPA清单,发生在拜登政府执政末期的最后两个月;特朗普开启第二任期后,还未将中国实体纳入UFLPA清单。
二、2025年美国对中国出口管制与制裁的特点
(一)2025年中美出口管制与制裁领域博弈三阶段演进
第一阶段:拜登政府末期(任期最后两个月)——“小院高墙”封锁加码期
拜登政府在任期收官阶段,延续并升级对华“贸易战”与“科技战”布局,深化“小院高墙”精准遏制策略,将半导体、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列为核心打击方向。具体措施包括:将中国相关实体纳入限制性“黑名单”,实施针对性出口管制;发布《人工智能扩散框架》,阻碍中美科技领域正常交流;收紧芯片流片限制规则,进一步切断中国获取先进芯片的渠道;通过限制对华投资并购等多重手段,持续遏制中国科技产业发展进程。
经济制裁层面,拜登政府持续对俄罗斯实施极限制裁,同时强化对规避制裁行为的执法力度,中国多个实体因涉相关规避行为被美方纳入制裁清单。
此外,美国进一步加大涉疆法案的执法强度,将经贸手段与地缘政治议题深度绑定。
第二阶段:特朗普第二任期初期至釜山会晤(1月20日-10月30日)——对抗升级与对话破冰过渡期
特朗普第二任期伊始,便密集出台对华强硬经贸举措,全方位对华发难,具体包括:实施投资双向限制、加征“芬太尼”关税、推行对等关税政策、增设港口服务费;在全球范围内限制中国人工智能技术扩散,强化人工智能芯片出口管制,同时将EDA软件、乙烷、飞机部件等纳入管控范畴;推出出口管制50%穿透性规则;对中国炼油厂、港口等实体实施制裁。上述系列举措严重冲击中美经贸关系基础,加剧双边博弈态势。
在此背景下,双边关系逐步从全面对抗走向有限对话,最终于10月30日实现中美元首釜山会晤,为后续分歧管控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釜山会晤至今——分歧管控与战略平衡构建期
中美元首釜山会晤后,美方逐步调整对华经贸策略,对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措施实施适度管控,以缓和双边紧张态势。但需注意的是,美方在部分关键领域仍保持管控惯性,存在潜在的施压倾向,双方进入以管控分歧、寻求战略平衡为核心的新阶段。
(二)高新科技领域依旧是2025年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的重要战场
为在战略领域保持对中国的绝对优势,美国将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作为其重要的战略手段,尤其针对如新兴与基础技术此类优势明显的领域,美国通过修订EAR及出台全新法案议案方式,阻止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发展。
(三)持续加大涉伊朗等敏感国家交易的外国主体制裁力度
特朗普政府对伊朗的策略是在“外交上孤立伊朗,在经济上削弱伊朗”。特朗普开启第二任期后,迅速采取行动,试图切断伊朗的石油收入,包括打击处理伊朗石油的中国港口、炼油厂和贸易商。这也是特朗普在第一个任期就动用过的手段。
(四)俄乌和谈决定涉俄制裁
特朗普第二任期对俄乌冲突采取 "交易式外交" 策略,明确将促进俄乌和谈作为主要战略目标,制裁仅作为推动谈判的工具,而非目的本身。
美国认为长期冲突不符合美国利益,消耗资源且加剧全球不稳定;通过 "胡萝卜 + 大棒"策略,迫使俄乌双方让步达成" 美国优先 " 的和平协议;将制裁作为与俄罗斯讨价还价的筹码,而非惩罚工具。
2025年10月22日,特朗普政府首次对俄罗斯实施与乌克兰冲突相关的制裁,制裁对象是俄两大石油公司卢克石油(Lukoil)和俄罗斯石油(Rosneft)。
11月21日,美国媒体公布了一份特朗普政府关于俄乌停战的28条“和平计划”清单,其中包括解除俄罗斯制裁的内容:俄罗斯的制裁被解除,重新融入世界经济。解除制裁的过程应分阶段进行,具体细节有待进一步商讨。
截至2025年12月,尽管特朗普声称 "和平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但俄乌双方在领土和安全保障等核心问题上仍存重大分歧,和谈前景依然不明朗。涉俄制裁风险仍然存在。
(五)不断扩大制裁清单的覆盖范围
1.出口管制50%穿透性规则
2025年9月29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在联邦公报中发布了名为《扩大最终用户控制以涵盖特定列名实体的关联方》的临时最终规则(Expansion of End-User Controls to Cover Affiliates of Certain Listed Entities)。根据临时最终规则,BIS将“50%规则”应用于实体清单、军事最终用户清单(MEU List)以及EAR第744.8节中所涉及的14种特定制裁项目下被列入SDN清单的实体。这意味着,任何由这些清单上的实体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合计拥有50%或以上股权的非美国子公司,都将自动受到与母公司同等的出口管制限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BIS在“50%规则”的合规指南部分明确表示“本临时最终规则设立的“50%规则”仅适用于外国企业”,这也意味着“50%规则”不适用清单内实体在美国的子公司,即使其50%及以上的所有权归属于清单内实体。这是因为EAR本身规制的是出口管制行为,物项在美国境内的转移,除特殊情形外(如视同出口),并非受管辖行为。
2025年11月10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暂停出口管制50%穿透性规则一年。
尽管美国政府暂停实施该“50%穿透性规则”,但BIS出口管制原有规则及执法程序将持续,不排除后续依旧会通过具项列名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实体清单中国企业的数量范围。提请企业仍需保持谨慎,日常经营须遵守所适用的出口管制与制裁法律法规。
在“50%穿透性规则”实施前,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中国主体数量为1000余家;该规则实施后,受到管控的中国主体规模将增至5000-7000家。
2.扩大“中国军事企业”认定范围
美国202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 2026),再一次扩大了“中国军事企业”认定范围。
NDAA 2026第1262节修改了NDAA 2021第1260H(g)(2)(B)(i)(I)节,涉及“中国军事企业”定义与报告范围的调整。原始条款要求美国国防部公开列出在美国运营的中国军事公司。新修改将定义扩展为:直接或间接由下列任何机构拥有、控制、受益拥有、附属,或以官方或非官方身份作为其代理人或代表其行事,无论其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运营。
3.扩大UFLPA法案执法范围
2025 年 8 月 19 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根据所谓的UFLPA将中国的钢铁、铜、锂、烧碱和红枣新增列为高度优先执法商品。在先前几年的美国UFLPA战略中已经将如下品类确定为优先执法行业,包括铝、聚氯乙烯 (PVC) 、海鲜、服装、棉花和棉制品,硅基产品(包括多晶硅),以及西红柿及其制品。
12月16日,美国众议院“中美战略竞争特别委员”成员联名致信美国土安全部,就有关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为推行美国总统特朗普灾难性的关税政策而降低涉疆法案(UFLPA)执行力度提出质疑。美国土安全部在给国会的报告中重申了其执行涉疆法案的承诺,甚至承诺将扩大该法律的执行范围。
(六)多种限制措施组合使用
1.CFIUS投资限制
2025年2月21日,特朗普签署总统备忘录《美国优先投资政策》(America First Investment Policy),旨在限制中美两国的投资。
政策的核心是通过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工具,严格审查并限制中国关联方对美关键技术(AI、量子、生物等)、关键基础设施、医疗、农业等战略领域的投资。美国还将制定新规则,阻止美国公司和投资者投资于推进中国国家军民融合战略的行业。
美国财政部于2024年10月28日发布《最终规则》,以执行2023年8月9日发布的第14105号行政令—《关于解决美国对受关注国家的特定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投资的行政令》,该项最终规则于美国当地时间2025年1月2日正式生效。该项最终规则禁止或限制“美国人”与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涵盖主体进行涉及特定技术和产品的交易,这些特定领域包括半导体和微电子、量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AI等。
2.FCPA司法处罚
2025年2月10日,特朗普签署行政令,要求美国司法部暂停执行《反海外腐败法》(FCPA),并指示美国司法部暂停起诉被指控在海外行贿的美国人。然而,暂停执行该法并非意味着美国将放任腐败行为,而是可能通过更灵活的执行方式来调整法律的应用,以减少对企业的过度限制,并确保美国在全球市场上能够保持竞争力。
2025年6月10日,美国司法部副部长托德·布兰奇(Todd Blanche)发布了一项新指令恢复了根据《反海外腐败法》进行的调查。根据新指令,将恢复对外国贿赂的调查和起诉,重点关注几个特定领域,例如与贩毒集团和跨国犯罪组织活动有关的犯罪行为和洗钱。根据这份长达四页的备忘录,检察官还将重点关注对美国公司和国防、情报和关键基础设施等关键行业不利的贿赂案件。
三、2026年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监管趋势
2026年,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体系在国家安全与战略竞争驱动下,呈现精准化、体系化、阵营化特征,深刻影响全球产业链与科技格局。
(一)泛化国家安全与战略竞争背景下重点领域管控
美方依旧大力推动供应链“去中国化”,优先在电信设备、视频监控、无人机、半导体、汽车等关键领域推进产业替代,进而向其他行业延伸以助力本土制造业回流,同时综合运用多重手段落实对华限制:通过出口管制、经济制裁构建刚性壁垒;依托财政资金本土补贴吸引全球供应链转移;以投资禁令限制美国主体及资金进入中国高科技市场;借相关法案约束高科技领域人才跨境流动。
美方不仅延续对先进制程芯片设计与制造环节的封锁,还进一步扩大对半导体设计软件、核心材料及关键零部件的出口限制,试图全面切断我国半导体产业的配套支撑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量子计算、6G及生物制造等前沿领域已成为美方新增管制焦点,管控范围持续向高技术产业链上游延伸。
多个文件指明美国对重点领域的战略意图:
- 美国202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 2026):要求美国企业或个人对中国的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计算、高性能计算及高超音速系统等敏感技术领域的投资进行通报与审查。禁止美国联邦政府机构、承包商等采购或使用来自被认定为“生物技术关注实体”的中国企业的设备与服务。
-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不再追求“全面脱钩”,而是通过“敏感领域强化限制、非敏感领域选择性合作”的路径重塑对华竞争环境。明确将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技术等前沿领域列为出口管制的重点领域,通过限制技术出口确保自身领先地位。通过扩大管制范围、盟友协同及政治条件绑定实现该目标。
美国将经济制裁视为实现短期利益、维护经济霸权的工具,制裁主要针对能源领域(伊朗、委内瑞拉、俄罗斯等);供应链;地缘政治等。
- 中美研究中心ICAS《特朗普政府对华新兴战略和经济框架》:在先进技术领域与中国脱钩。先进技术领域包括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生物技术、高超音速技术、航空航天、先进制造和定向能技术。出口管制范围将扩大,美国对外投资将被阻止,甚至通过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和上市证券等渠道进行的被动投资也可能受到限制。简而言之,(技术管制的)范围将扩大,围栏将加高。
- 特朗普12月19日发布总统备忘录《赢得6G竞赛》:6G网络将为未来十年尖端技术的运行奠定基础,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植入式技术以及其他诸多先进技术。它还将带来显著更快的连接速度、超低延迟和更高的数据容量。
(二)地缘政治导致的贸易风险
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将持续影响贸易和经济制裁政策。俄乌冲突、美国对美洲的战略重塑以及美伊国际关系可能导致更激进的贸易政策,包括采取更多的经济制裁措施。这些制裁可能包括贸易限制、金融制裁和资源出口禁令。在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时,全球供应链的复杂性增加,供应链中断的风险也会增加。
(三)出口管制规则迭代与执法强化
规则的迭代升级将聚焦穿透式监管与漏洞封堵,关联公司规则的演进成为重要突破点。美国将推动50%持股原则的动态调整。
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的盟友协同补位机制将进一步完善,美国将建立盟友国家FDPR执行的协同与监督机制,确保盟友同步实施类似管制措施,避免监管漏洞。
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的执法力量将全面升级,BIS执法机构将加快海外据点扩张,强化与当地执法部门的跨域协作,提升全球执法覆盖能力。技术手段的应用成为监管新亮点,区块链与大数据技术将广泛用于制裁追踪,实现对资金流向、货物运输的全流程监控。
(四)深化司法与执法实践
加大现有法律的执行力度,《反海外腐败法》(FCPA)及涉疆法案(UFLPA)执法将会加强。
(五)炮制涉华提案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议员日均提出数十至上百项法案,其中不乏涉华相关提案,但多数因党派分歧、程序性障碍等因素无疾而终。值得警惕的是,特朗普于12月18日签署生效的202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 2026),篇幅高达3000余页,远超2024、2025两个财年不足1000页的规模。
这一现象背后暗藏细思极恐的深层隐忧:当前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的分歧已加剧至不可调和的地步,两党难以就单项议题单独达成共识,只能将各自各类诉求集中打包纳入《国防授权法案》这一“必过法案”中寻求突破。在此背景下,大量涉华法案借机“搭顺风车”得以通过,这无疑开创了危险先例。可以预见,后续反华议员大概率会进一步激进,更密集地炮制并推动涉华提案,这一趋势亟需我们密切关注与高度警惕。
(六)经贸制裁的次级制裁倾向
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经贸与地缘政治格局下,经贸制裁的实施逻辑正逐渐发生偏移,更倾向于采取次级制裁(二级制裁)这一极具延展性的手段。美国作为推动次级制裁的主要经济体,近年来持续出台各类法案与相关提案,明确将制裁范围延伸至第三方主体,核心指向是对与俄罗斯、伊朗能源领域存在正常合作关联的国家实施二级关税、交易限制等次级制裁措施。从当前局势来看,这类制裁提案的落地与否与俄乌和谈进程深度绑定,若双方和谈陷入僵局、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美国推动此类次级制裁全面落地的可能性将显著提升,进而可能对全球能源贸易格局、相关国家的经济合作往来产生连锁影响。
(七)“盟友协同”叠加关税贸易协议对华限制条款
联盟构建成为美国强化监管效果的核心策略,荷兰、日本等关键盟友的技术管制同步施压将成为常态。“芯片四方联盟”的机制化与政策协同将进一步深化,联盟内部将建立统一的技术管制标准与出口审查流程。针对“中立国家”的技术出口施压与制裁威胁也将升级,美国将通过贸易优惠、制裁威慑等手段,迫使中立国家遵守其监管规则。
美国还将通过降低部分国家的对等关税,换取这些国家在对华出口管制等关键领域同步实施限制性措施,在贸易协议嵌入对华限制性条款,形成对华围堵的协同效应。
四、中国企业的合规应对及建议
2026年,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体系呈现精准化、体系化、阵营化特征,通过重点领域封锁、地缘捆绑、规则升级及盟友协同等手段,严重影响中国企业全球经营与产业链安全。结合其政策新动向,现从合规构建、领域突破、反制实施及法律救济四维度,提出企业应对建议。
(一)构建适配全球监管的合规管理体系
面对美国穿透式监管与全球执法升级,企业需建立“风险预判-流程管控-动态优化”全链条合规体系,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各环节。
1.及时跟踪国内外政策变化
构建多维度信息监测与搜集渠道,实时追踪美国制裁政策的立法动态、清单更新及执法导向,深度挖掘涉制裁领域的行业隐性信息,通过前瞻性研判与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制裁风险的提前识别、精准评估与前置防控。
2.建立动态风险排查机制
企业需构建自身与合作方的穿透式排查体系,梳理合作伙伴信息形成台账;识别含美国技术的产品环节并判断许可证需求;落实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严格管控。
3.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涉外合同需补充制裁条款:明确非美元结算方案、制裁下合同终止情形;优先选择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律及仲裁机构,排除美英法律与相关仲裁管辖。
4.配备与公司规模、业务相适配的专业合规人员
应依据企业跨境业务覆盖范围、交易规模及涉美制裁敏感领域属性,配置具备合规专业人员。核心职责包括跟踪出口管制清单及制裁政策动态更新,开展全流程合规风险筛查,搭建适配企业业务场景的合规管控体系,为业务履约及产业链安全布局提供专业化合规支撑。
(二)制订重点领域规则及专项应对策略
针对美国在半导体、AI等领域的封锁及关键矿产管控,企业需实施“技术突围+供应链重构”双线应对策略。
1.半导体及高端制造领域
面对半导体全链条绞杀,企业需加速核心技术自主化,突破材料、零部件及设备的国产替代;构建多元化供应链,拓展“一带一路”、金砖国家渠道,联合国内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同时,储备关键物资,应对突发断供。
2.出口管制50%穿透性规则
该规则旨在堵住那些试图规避美国出口管制的漏洞,标志着美国出口管制政策的重大转变,从基于名称的模式转向基于所有权的模式。这一旨在加强国家安全目标的变革带来了新的合规挑战,例如扩大尽职调查义务,以及识别和理解复杂的所有权结构并消除潜在风险的必要性。
简而言之,尽管该规则目前暂停实施,但企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做好准备,因为这不仅仅是暂时的干扰,更预示着结构性风险。地缘政治决策可能瞬间重塑采购经济格局,而制裁和出口管制将继续给全球企业带来指数级增长的风险。
暂停实施使企业有时间评估风险、加强管控并为可能的恢复实施做好准备。及早采取行动有助于降低未来风险,并有助于证明企业已做好合规准备。
(三)中国企业应对美国制裁的业务与财务协同策略
面对美国对华企业的制裁压力,业务端核心应对举措聚焦风险规避与发展突破:
- 一是供应链重塑,优化供应链布局,减少对单一国家/地区核心零部件、技术的依赖,构建多元化、高韧性的供应链体系,打破制裁封锁;
- 二是市场多元化拓展,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及非制裁相关市场,降低对受制裁影响市场的依赖度,保障营收稳定;
- 三是精准业务切割,剥离或重组涉及制裁风险的业务板块,隔离风险传导,确保核心主业正常运营;四是加大创新研发投入,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卡脖子”瓶颈,提升自主可控能力,摆脱对外部技术的依赖。
财务端同步配套应对策略,强化风险防控与资产保障:一方面推进结算方式转型,应对制裁相关的结算限制,采用多元化、合规的跨境结算工具及币种,降低结算风险;另一方面强化资产保护与配置匹配,梳理存量资产风险敞口,通过资产隔离、多元化配置等方式防范资产被冻结、扣押的风险,同时确保资产配置与业务应对策略精准对接,保障资金流动性与运营稳定性。
(四)主动运用反制裁工具维护合法权益
企业需将“反制裁”纳入法律合规管理,依托国内法治构建“预警-应对-反制”的主动防御维权体系。
(五)多元化法律救济路径构建
1.美国本土行政与司法救济
其一为申请清单移除。尽管从美国实体清单中成功移出的概率相对较低,但实务中并非无先例可循——欧菲光等企业已通过合规整改与程序推进,实现清单移除。其二为启动司法救济程序,企业可直接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典型如长江存储在短时间内起诉美国国防部与商务部,此举充分展现了中国企业面对制裁打压时运用法律武器主动反击的维权策略与坚定立场。
2.国内法律救济渠道
企业可依据《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向商务部等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行政指导,亦可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集体申诉;若因境外制裁遭受实质损失,可通过国内司法途径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
3.国际多边救济机制
依托WTO争端解决平台联动同类受影响主体,就美国制裁的违规性提起申诉以凝聚多边合力;针对“芯片四方联盟”的歧视性条款,锚定WTO协定核心规则开展权益主张;此外,对于涉及跨境投资的制裁损害,可通过ICSID 启动仲裁程序——在满足管辖权要求的前提下,凭借其具有约束力的裁决执行机制,向相关缔约国主张投资损失赔偿,构建“多边贸易救济+国际投资仲裁”的双重维权路径。
4.盟友国家本地化救济
在荷兰、日本等美国盟友国家开展经营的企业,若受到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或制裁的连带影响,可考虑联合当地律所,依据所在国的法律申请合规豁免资格,或直接提起诉讼,借助这些国家的司法独立原则,争取对自身有利的司法裁决,以此降低制裁带来的损失。
5.强化协同保障提升应对效能
面对美方体系化制裁,单一企业的应对能力存在显著局限,亟需构建“企业-行业-政府”三级协同联动网络,凝聚多方合力形成系统性防御与反击体系。企业层面可考虑组建产业链合规联盟,通过合规资源共享、风险信息互通、维权经验互鉴实现协同维权;行业层面可依托行业协会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推动合规标准统一与集体维权行动;政府层面则需推动出台专项合规指引与支持政策,为企业应对制裁提供制度保障与规则支撑。
面对2026年美国对华出口管制与制裁的多重变数与潜在升级风险,中国企业需要彻底摒弃被动应对的惯性思维,以主动防控为核心战略,以合规能力建设夯实发展根基,以关键领域攻坚破解技术封锁,以反制思维与多重法律救济手段捍卫自身权益,从而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安全注入持久动力。
(来源:合规观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