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于2025年12月18日封关运作。这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也是开放发展新阶段的开始。封关后,海南自贸港与国际的联系将更加便捷,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将更加自由。
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是中国政府为深化市场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贸港法》的要求,海南自贸港被定位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目标是建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在当前,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汹涌,多边贸易体制受到严重冲击。但是从更长的历史尺度看,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仍然是必然趋势。在此背景下,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大幅提升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实行以“零关税”为核心的制度安排,降低贸易成本,激活要素流动,为全球贸易投资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这是我国以实际行动表明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意志和决心。
我们长期研究、跟踪并深度参与了自贸港系列重点政策的制定和论证,也一直关注自贸港在借鉴国际高水平先进经验和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我们认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将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政策新高地,推动贸易投资市场形成新格局。
一、以立法授权为先导,确保政策环境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根据12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的通告》,海南自贸港12月18日封关之日起,《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2号)、《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25〕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8号)、《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9号)等系列文件正式施行。
上述文件确定了货物进口“零关税”、加工增值超30%进入内地免关税、部分货物贸易管理措施放宽等核心政策以及海关对海南自贸港监管的监管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等。上述政策文件的法律依据均是2020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法》”)。
《海南自贸港法》对海南自贸港的整体制度框架、核心制度安排均进行了总体设计并予以明确。封关后,海南自贸港执行的核心政策均是对《海南自贸港法》法律条文的落实和执行,而不是简单出自部委或者海南地方的单一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海南自贸港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各项制度安排,加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与协调性,保障政策措施的稳定性与权威性,同时也为各类市场主体在海南自贸港的长期投资、经营和创业提供了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以制度集成为依据,带来多重政策叠加适用的效果
根据中央部署,海南要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和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执行的政策制度涵盖了货物、人员、资金、数据四个要素的自由流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个方面的加快开放,具体措施包括执行全国最短的外商准入负面清单、推出全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施22项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双15%的优惠政策等等。
总体而言,海南封关运作后,在贸易、投资、金融、航运、数据、税收等各个领域建立了更加自由便利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是全方位的,包括:
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货物贸易自由便利;以“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以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和负面清单管理为特征的投资自由便利;以多功能EF账户为重要工具的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以更大范围的免签入境政策、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居留、停居留政策为特点的人员进出自由便利;以国际船舶、航空、港航航权开放为主要内容的的运输往来自由便利;以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特征的数据自由流动。
海南自贸港上述政策的安排和落地实施,全方位、高水平、系统性、集成性地涵盖了市场主体在海南自贸港经营和发展的主要业务环节和业务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很多具体单一政策并不是海南自贸港所特有,例如,多功能资金账户在上海为代表的多个自贸区同样可以使用;个别货物管理措施放宽政策在一些综合保税区亦有试点实施;企业15%所得税在内地有特殊企业已经适用;数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北京等地实施……但是,海南自贸港是在国内范围内,唯一将多项制度集成并可叠加适用的特殊区域。对于企业的投资、经营和创业而言,涵盖了更多的环节和需求,企业通过政策的叠加适用,可以同时实现资金成本降低、运作效率提高和业务模式创新,从而实现1+1+1>n的政策效果。
三、以差异化规则为优势,为市场主体带来产业机会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执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流动”制度。具体而言:
在海南与境外之间为“一线”监管,海南与内地之间为“二线”监管。在“一线”监管方面,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众多进口城市有显著差别,货物、资金、人员进出相比内地享有更大的自由,例如对74%税目的货物进口“零关税”,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货物径予放行。
在海南自贸港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市场。货物、资金、人员等要素可以相对自由流动,海关实施低干预、高效能的监管,例如“零关税”货物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以免进口税收流通。
海南自贸港全境面积达3.9万平方公里,具备庞大的物理空间,能够容纳货物和资金要素的大规模流通,同时也支持众多货物的仓储、加工、流转,以及人员的居住和停留。封关后,海南自贸港发展的重点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等。上述重点产业涵盖了多种行业机会。例如,医药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可以在海南进行相关加工增值,同时还可以享受海南博鳌乐城在药械特许使用和快速注册通道方面的特殊政策支持;高端食品加工行业可以在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目录内,同步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生产设备进口“零关税”、鼓励类产业所得税“双15%”等政策红利。
以货物贸易为例,海南自贸港政策的差异化优势包括:
- 一是为企业大幅节约关税成本。封关之后,绝大部分进口商品,包括重要生产设备、生物医药原料、产品加工原料等,进入海南将免缴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于这些进口原料,在岛内加工增值超过30%的,进入内地可以免征关税。
- 二是为企业提供创新业务模式。例如海南封关后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实现该领域全国最高的开放水平,出海的制造类企业可以结合海南的地理位置,在海南建立面向东南亚或者全球的售后维修中心。
- 三是为企业提高货物进出的便利程度。封关后货物“一线”通关简便,符合条件的货物可径予放行。企业可以利用货物贸易政策进行物流、仓储、转运、调拨等产业模式。

在上述基础上,货物贸易类型的企业还可以适用通用类型政策,例如在海南设立区域总部,可以通过海外投资实现利润免税回流,同步开展全球资金管理和海外员工管理。
小结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项标志性的举措,它表明了中国将以扩大高水平开放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封关政策的执行和实施,将使得海南自贸港成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数据流动等方面的政策新高地,在逆全球市场蔓延的背景下,为全球贸易投资提供了稳定的制度环境,将成为企业优化产业链、建立全球布局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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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冯晓鹏,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规业务部;业务领域:跨境电子商务、海关与贸易合规及争议解决;联系方式:fengxiaopeng@cn.kwm.com
- 邓惠,金杜律师事务所顾问,合规业务部;业务领域:进出口贸易合规、跨境电商、海关 (含商检) 监管、外汇管理等合规咨询及争议解决案件处理等;联系方式:denghui@cn.kw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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