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土耳其代表团向WTO提出了《共和国批准制定进口某些动物源食品的制度》修订案通报,通报称:自2026年1月1日起,出口到土耳其共和国的某些供人类食用的动物产品,包括指定的乳制品、渔业和水产养殖产品、明胶和胶原蛋白将只允许从土耳其政府批准的国家/机构名单中进口。

根据土耳其《动物源性食品具体卫生规则条例》,某些动物源性食品只能从农业和林业部根据《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具体规则条例》编制和更新的名单中进口,该法规已于2025年8月19日土耳其通过公函通知了其贸易伙伴。

据称,土耳其现已构建了“土耳其共和国批准系统”,简称“TROIS”,已编制一份批准的国家/机构名单,用于向土耳其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和其他进入该国时须接受兽医控制的产品。

该系统地址:https://trois.tarimorman.gov.tr

根据该通报提供的附件1,列入限制的动物源性食品如下表:

对照表中所列税则号,中国对土耳其出口的动物源性罐头有3个税则号,分别为16041300的“制作或保藏的沙丁鱼及黍鲱鱼”、16041400的“制作或保藏的金枪鱼及鲣鱼”和16041500的“制作或保藏的鲭鱼”。2024年中国对土耳其出口这三种水产罐头共计6369吨,出口额2459万美元,出口量同比2023年增长96.7%,出口额同比增长72.2%。可以推测,中国水产罐头对土耳其市场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未来在土耳其市场份额有望继续增长,主要出口报关地为浙江、福建、河北和山东。由于新规主要依托出口国有关主管政府机构向土耳其政府相关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因此,需要密切关注土耳其官方动态,按照要求向其提供中国出口企业的相关信息,避免通关受阻。

建议对土耳其出口上述三种水产罐头的中国企业及时确认在土耳其“TROIS”系统中登记的信息是否准确。如果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及时向当地海关反映,通过政府间信息渠道,及时更新原有登记信息,确保货物在土耳其顺利通关。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