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25年10月17日,美国总统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经修订)(19 U.S.C. 1862),发布了第10984号总统公告《调整中型和重型卡车、中型和重型卡车零部件及公交车的进口》,对中型和重型车辆(MHDVs)、中型和重型车辆零部件(MHDVPs)及公交车等进口商品征收10%至25%的从价关税,自2025年11月1日生效。详见《调整中型和重型车辆、中型和重型车辆零部件及公交车的进口》(2025年10月22日,90 FR 48451)。
二、申报指引
本指南为进口商、报关代理和申报人员提供有关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交适用于HTSUS第9903.74.01至9903.74.11项下关税的中型和重型车辆(MHDVs)、中型和重型车辆零部件(MHDVPs)及公交车的申报说明。本指南还包括适用于HTSUS第9903.94.07和第9903.94.33至9903.94.55项下关税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零部件的申报说明。
额外关税适用于2025年11月1日凌晨12:01(美国东部夏令时间)之后进口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商品。
三、中型和重型车辆(MHDVs)及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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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US分类 |
适用范围 |
额外关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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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01 |
HTSUS第8701、8704、8705、8706和8709项下的中型和重型车辆(详见附录中HTSUS分类清单)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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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02 |
HTSUS第8702项下的公交车及其他车辆(详见附录中HTSUS分类清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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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03 |
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特殊关税待遇的中型和重型车辆的非美国内容(需美国商务部长批准,仅对非美国内容部分征收25%的从价关税) |
非美国内容部分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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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05 |
HTSUS第8701、8704、8705、8706和8709项下的非中型和重型车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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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06 |
符合HTSUS第9903.74.03项规定的中型和重型车辆的美国内容(需美国商务部长批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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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07 |
制造年份距申报年份至少25年的中型和重型车辆及公交车 |
0% |
四、中型和重型车辆零部件(MHDV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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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US分类 |
适用范围 |
额外关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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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08 |
HTSUS第38条附录III第(i)款中列出的中型和重型车辆零部件(详见附录中HTSUS分类清单)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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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10 |
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优惠待遇的中型和重型车辆零部件(不包括CKD套件或零部件组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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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11 |
HTSUS第38条附录III第(i)款中列出的非中型和重型车辆零部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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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74.09 |
进口商认证用于美国中型和重型车辆生产或维修的零部件(不包括HTSUS第72、73或76章项下的商品;HTSUS第38条附录III第(i)款项下的商品;或HTSUS第33条附录III第(g)款项下的商品) |
25% |
五、乘用车及轻型卡车零部件
适用于进口商认证用于美国乘用车及轻型卡车生产或维修的零部件(不包括HTSUS第72、73或76章项下的商品;HTSUS第33条附录III第(g)款项下的商品;HTSUS第38条附录III第(i)款项下的商品)。
以下是适用关税分类说明:
(一)非欧盟、日本及英国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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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US分类 |
额外关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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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94.07 |
25% |
(二)欧盟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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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US分类 |
适用范围 |
额外关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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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94.44 |
Column 1关税税率≥15%的商品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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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94.45 |
Column 1关税税率<15%的商品 |
15%(综合税率) |
(三)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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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US分类 |
适用范围 |
额外关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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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94.54 |
Column 1关税税率≥15%的商品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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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94.55 |
Column 1关税税率<15%的商品 |
15%(综合税率) |
(四)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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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US分类 |
适用范围 |
额外关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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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94.33 |
符合认证的英国商品 |
10%(综合税率) |
六、外贸区(Foreign Trade Zone)
自2025年11月1日凌晨12:01(美国东部夏令时间)起,除符合“国内状态”资格的商品外,所有中型和重型车辆、中型和重型车辆零部件及公交车必须以“特权外国状态”进入美国外贸区,并在消费申报时根据HTSUS分类适用从价关税。
七、制造退税(Drawback)
自2025年11月1日起,根据第10984号总统公告和第10908号总统公告(经修订),中型和重型车辆零部件及乘用车零部件的额外关税可申请以下退税类型:
- 直接识别制造退税(19 U.S.C. 1313(a))
- 替代制造退税(19 U.S.C. 1313(b))
不适用于其他退税类型。
八、第98章条款
符合第98章条款的商品仍可享受相关条款规定的待遇,但HTSUS第9802.00.60项下的商品需按进口商品的全额价值征税。
九、其他关税及费用
所有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及其他适用于商品的费用仍需与HTSUS第9903.74.01至9903.74.11项下的额外关税一并征收。
十、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CBP客户代表或ACE帮助中心,或访问CBP贸易救济页面(https://www.cbp.gov/trade/programs-administration/trade-remed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