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30日,美国白宫官网发布特朗普签署的行政命令,暂停对所有国家/地区的低价值进口产品的免税待遇,即“小额豁免”(de minimis)待遇。 这意味着,所有国家/地区通过邮递出口至美国的小额包裹不再享受免税待遇,必须通过标准海关申报程序进入美国,提交完整的进口文件,并缴纳适用的关税和税款,包括额外加征的关税

对低价值进口产品关税规定有2种:

1、对于通过UPS、DHL和FedEx等国际快递公司运送到美国的任何物品,无论其价值、原产国、运输方式或入境方式如何,均应缴纳所有适用的关税和税费,外加任何针对该产品的额外关税。

例如,美国与越南已达成贸易协议,越南输美产品关税为20%,那么通过国际快递输美的包裹关税为:20%+最惠国税率+该产品的其他关税(如果有)

2、对于通过美国邮政服务(USPS)运送的任何产品,应根据产品原产国的有效IEEPA关税税率,征收具体关税,具体如下:

  • IEEPA有效关税税率低于16%的国家:关税为每个包裹80美元;
  • IEEPA有效关税税率在16%至25%(含)之间的国家:每个包裹160美元;
  • IEEPA有效税率超过25%的国家:每个包裹200美元。

IEEPA有效关税,即特朗普引用IEEPA发起的关税,包括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除中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外,其他国家都只有对等关税。

部分国家/地区IEEPA有效关税:越南20%、欧盟15%、加拿大30%、墨西哥30%、日本15%、印度25%、韩国25%、泰国36%、印尼19%、马来西亚25%、柬埔寨36%、英国10%、南非30%、巴西50%、菲律宾19%、斯里兰卡30%、缅甸40%、突尼斯25%、哈萨克斯坦25%、塞尔维亚35%、老挝40%、阿尔及利亚30%、波黑30%、文莱25%、摩尔多瓦25%、伊拉克30%、利比亚30%,其他剩余国家/地区暂时是10%(8月1日后特朗普会宣布这些剩余国家/地区的新税率)

中国的IEEPA有效税率为10%对等关税+20%芬太尼关税。

不过,今年5月2日,美国正式终止对来自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进口的小额商品的免税待遇。征收货物价值120%的从价关税,或每件包裹100美元的从量关税。6月1日之后,从量关税调整为每件包裹200美元。

5月14日,中美达成协议互降关税后,特朗普修改行政命令,将从价关税将从120%降至54%,或每件邮政包裹征收100美元的固定从量费用,并且原定于6月1日从量费用上调至200美元的计划也取消。

按照目前来看,通过美国邮政服务(USPS)运送的中国商品,关税为每件包裹100美元,低于IEEPA有效税率超过25%的国家的每个包裹200美元

具体二者取哪个税率,还需要美国海关的进一步说明。

(原标题:重磅!特朗普宣布暂停所有国家的小额豁免待遇!附所有国家最新关税)

(来源:贸易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