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数据法案》(The EU Data Act)为整个欧盟经济领域内联网设备的数据获取与利用制定了开创性统一规则,助力释放工业数据的巨大潜力。

对于媒体、娱乐及体育(Media, Entertainment and Sport/MES)行业的机构而言——这些机构正越来越多地在服务提供过程中部署联网技术——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带来了双重影响:一方面为行业创新培育了有利土壤,另一方面也施加了全新且严苛的合规要求,而这些要求亟需相关机构从战略层面重点应对。

一、欧盟《数据法案》的立法目的

市场服务提供商将能够优化自身服务、开展创新,并与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同类服务实现平等竞争。无论是个人消费者还是企业,联网产品用户将可自主选择性价比更高的维修保养服务商(或自行开展维修保养),进而从市场更低价格中直接获益。据欧盟委员会表述,这一机制还能延长联网产品的使用寿命,从而为欧盟“绿色新政”(Green Deal)的目标实现提供助力。

这种变革对于MES行业而言影响尤为显著,因为这些行业正日益依赖联网设备与数据驱动型服务。

二、联网产品与服务的定义

联网产品”指能够生成、获取或收集自身使用情况、运行状态或所处环境相关数据,并可通过有线或无线连接传输这些数据的物品。

在MES行业,这类产品主要包括:

  • 可追踪运行参数与使用模式的智能广播设备
  • 能采集观众互动数据的娱乐场所交互式数字标牌
  • 具备自动追踪功能、可收集运动表现数据的专业运动摄像机
  • 可监测用户动作与生理反应的虚拟现实(VR)头显
  • 运动员使用的、能记录运动表现数据的联网健身设备
  • 涵盖自动照明、音响系统及环境调控功能的智能场馆基础设施
  • 可追踪观看习惯与内容偏好的视频流媒体设备
  • 能监测游戏玩法模式与系统运行状态的联网游戏主机
  • 运动员与表演者使用的可穿戴运动表现追踪设备
  • 可收集访客互动数据的博物馆交互式展品
  • 音乐会及各类演出使用的、可根据环境条件自动调节的智能舞台设备

相关服务”则指可与联网产品的运行相关联,且会影响该联网产品功能的数字服务。

从MES行业的场景来看,典型案例包括:

  • 可控制智能电视内容分发、并收集观看分析数据的OTT(互联网电视)流媒体应用
  • 与场馆基础设施联动、通过优化运营提升观众体验的场馆管理平台
  • 处理运动员可穿戴设备数据、生成训练洞察建议的运动表现分析应用
  • 基于智能设备使用模式,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媒体内容推荐的推荐引擎
  • 能增强游戏主机功能、提供额外服务的游戏辅助应用
  • 解读联网健身设备数据、提供专业指导的虚拟教练平台
  • 与场馆基础设施交互、提升观众参与感的粉丝互动应用
  • 与广播设备集成、支撑内容制作流程的内容生产管理系统
  • 为游戏硬件拓展功能、丰富玩法的交互式游戏平台
  • 跨联网设备管控媒体内容访问权限的数字版权管理服务

根据欧盟《数据法案》规定,媒体、娱乐及体育行业内的此类联网产品及相关服务将需遵守全新的数据获取与共享要求——这既为行业主体带来了合规义务,也为行业创新与公平竞争开辟了新空间。

三、哪些主体需遵守《数据法案》的信息共享义务?

联网产品制造商、数据生成组件供应商、相关服务提供商,以及产品数据持有者(此处“产品数据”指由联网产品获取、生成或收集,且与该产品的运行状态、使用情况或所处环境相关的数据)。

四、您需如何为合规做准备?

为确保符合《数据法案》要求,企业应从以下六大维度推进准备工作:

(一)产品设计与数据可获取性

与技术团队协作,在设计和生产联网广播设备(如智能场馆系统、游戏主机、虚拟现实头显等)时,默认设置产品运行与使用数据直接可被消费者与企业用户直接获取。

确保流媒体平台、粉丝互动应用及内容制作工具在设计初期就同步植入数据共享功能。

在运动员与表演者穿戴的表现追踪设备中落地数据可获取相关功能。

(二)信息透明度

起草清晰的说明文件,向用户明确告知其智能媒体设备、联网设备及交互式娱乐系统的数据收集与处理方式,确保信息透明无隐瞒。

为MES行业场所定制专属数据处理告知书,说明智能基础设施如何采集人员出勤数据与互动数据。

针对交互式产品与数字标牌制定详尽的数据收集操作指南,明确其数据采集范围、方式及用途。

(三)数据访问请求处理流程

设计专门流程,处理数字服务用户提出的“获取自身生成数据”的请求。

开发安全的数据共享方式,用于传输可穿戴设备数据,同时保障团队战略、训练方法等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制定平台内容消费模式数据的共享协议,在允许数据共享的同时,保护推荐算法等商业秘密。

(四)定价策略

为第三方企业访问自身应用数据设计补偿模式,补偿需满足“非歧视性”与“合理性”要求,可包含合理利润空间。

为独立开发者(需获取使用数据以开发配套服务)制定定价体系,确保定价公平且符合行业惯例。

为分析公司(拟使用用户生成数据开展分析或优化体验)设定公允的收费标准。

(五)合同框架

制定标准协议模板,在第三方访问自身内容生产管理系统数据时,纳入“公平、合理、非歧视”(FRAND)条款。

确保合作企业在合同中纳入FRAND条款,同时规避所有被列为“滥用性条款”的内容;为独立开发者共享使用数据时,搭建公平的合同框架。

确保场馆管理平台共享粉丝互动数据的相关协议中,不包含任何被列为“滥用性条款”的内容。

(六)与公共部门的数据共享

制定专门流程,处理公共部门为特定目的提出的数据请求。

设计协议,规范向监管机构共享调查所需数据的流程。

搭建响应框架,在公共部门为公共利益研究(需获取体育表现数据)提出请求时,按规范提供数据。

通过落实上述贴合MES业务实际的合规措施,企业不仅能满足法律要求,更能在法案旨在构建的新型数据生态中抢占先机,实现业务稳健发展。

五、哪些事项最为紧迫?

尽管针对联网产品及相关服务的设计与制造义务,仅适用于2026年9月12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及服务,但为如期满足合规要求,相关适配准备工作应已启动推进

六、执行与处罚

若违反特定数据共享义务,相关主体可能面临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同等量级的罚款:罚款金额最高可达2.000万欧元,或上一财年全球年营业额的4%,二者按金额较高者计收。

(来源:鸿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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