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 “一带一路” 倡议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土耳其视为重要的海外投资目的地。这片横跨欧亚大陆的热土,以其独特的地缘优势和市场潜力,吸引着中资企业在新能源、制造业等多个领域开疆拓土。然而,在积极拓展业务的同时,当地严苛的环保法规,尤其是废弃物管理规定,已成为企业必须直面的关键课题。稍有疏忽,不仅会影响企业声誉,更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停产整顿甚至刑事责任。本文将基于最新法规,为在土投资的中国企业梳理废弃物管理的核心要点与合规路径。

一、法规框架与主管机关

(一)基础法与综合性条例

土耳其《环境法》(No.2872)为该国环境领域的基石法律,确立了污染预防、资源合理利用等基本原则,构建起行政处罚的总体框架,并授权相关部委制定配套制度。在此基础上,《废弃物管理条例》(官方公报 29314)进一步细化废弃物管理规范。该条例明确了废物、危险废物的定义,引入欧洲废物清单(EWC)编码体系,全面覆盖废弃物从产生、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到最终处置的全流程管理要求,是企业开展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操作依据。

(二)专项法规与新兴制度

为顺应环保发展趋势,土耳其陆续出台一系列专项法规与创新制度。其中,《零废弃条例》(官方公报 30829)要求政府机关与企业建立零废弃管理系统,并鼓励申请零废弃证书,从国家层面推动废弃物源头减量与循环利用。在生产者延伸责任(EPR)方面,《包装废弃物管理(控制)条例》(官方公报 31523)明确规定,针对在土耳其 “投放市场” 的商品包装,制造商与进口商需承担回收责任,通过注册、设定回收目标、与授权机构或市政合作等方式,确保包装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并与零废弃系统紧密衔接。此外,《废旧电气电子产品管理条例》(官方公报 32055)专门针对 WEEE,对生产者 / 进口商的注册、标识、回收目标设定及信息披露等义务做出详细规定。

(三)许可与执照相关规定

《环境许可与执照条例》(官方公报 29115)规定,列入名录的设施,如制造、表面处理、化工、能源、废物处置等行业项目,须取得排放、噪声、废水等各类环境许可,以及相关 “环境执照”,方可合法运营。这一规定旨在从源头把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潜在影响,确保企业在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要求。

(四)监管机关与在线管理系统

土耳其环境、城市化与气候变化部作为主要监管机关,全面负责废弃物管理法规的执行与监督。为提升管理效率与透明度,环境部依托综合环境信息系统(EÇBS)与废弃物管理应用,搭建起在线备案、申报与追踪平台。企业可通过该平台完成各类许可申请、废弃物信息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等操作,监管部门也能借此实现对企业废弃物管理活动的实时监控与全过程追溯。

二、企业核心义务与合规要点

(一)建立零废弃管理体系并取证

企业需依据零废弃管理要求,编制详细的废弃物分流与暂存方案,在企业内部合理设置分类容器,方便员工进行废弃物源头分类。针对危险废物,建设符合标准的危废间,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存放。同时,组织员工开展零废弃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环保意识与操作技能,并建立完善的废弃物管理台账,记录日常废弃物产生与处理情况。完成上述工作后,通过环境部指定平台申请零废弃证书,并将零废弃管理纳入企业常态化运营监督范畴,确保各项措施持续有效执行。

(二)依法分类编码与危险废物管理

所有废弃物必须依据欧洲废物清单(EWC)进行准确编码,其中带 “*” 标识的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因其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等特性,管理要求极为严格。企业须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确保其满足防渗漏、防火、防爆等技术标准,并与一般废弃物严格分流存放。同时,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持有环境部颁发牌照的专业单位,严禁私自处理或交由无资质机构。

(三)取得环境许可或执照

若企业项目被列入《环境许可与执照条例》附件一 / 二,在项目投产前,必须通过 EÇBS 系统申请排污、噪声、废水等环境许可,以及必要的废弃物收集、回收等执照。申请过程中,需提交详细的项目资料、环保措施方案等文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建设与运营活动,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企业应通过 EÇBS 系统,按照规定流程提交排污、噪声、废水等环境许可申请,以及必要的废弃物收集、回收等执照申请。申请过程中,准备齐全项目资料、环保措施设计方案等文件,并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土耳其相关标准与规范。如有需要,可聘请专业本地顾问协助办理,提高申请成功率与审批效率。

(四)包装责任与押金回收

对于在土耳其市场销售产品的企业,其商品包装需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企业需完成注册登记,设定并达成包装废弃物回收目标,积极与获授权机构或市政部门合作,完成包装回收任务,并确保与零废弃系统有效对接。自 2025 年起,土耳其环境署分阶段推行强制押金管理系统(DYS)。企业需通过 DBYS 平台完成注册,对适用产品进行贴标,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2025 年,该系统率先在萨卡里亚试点,随后将逐步向全国推广,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WEEE、废油等专项规则

WEEE 管理:生产者 / 进口商需对废旧电气电子产品进行注册登记,在产品上标注相关标识,设定并完成回收目标,同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此外,还需按照设备类别,履行相应的回收责任与资金义务,确保废旧电气电子产品得到妥善回收与处理。

废油管理:自 2019 年《废油管理条例》生效后,废油的收集、运输、再精制与能量回收等环节均受到严格规范。企业产生的废油,须委托具备相应许可与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整个流程符合法规要求,防止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GEKAP 回收贡献费

对于包装、轮胎、润滑油、电子电气、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等列明产品,企业需按产品产量或使用量缴纳 GEKAP 回收贡献费。企业应按季度进行申报,并根据财政部每年发布的重新估值系数,更新费额。2025 年 1 号通告已发布,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企业务必密切关注并按时缴纳,避免因欠费产生违规风险。

(七)跨境转移合规

涉及废弃物进出口 / 过境土耳其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循《废弃物管理条例》以及环境部发布的跨境转移指南。对于危险废物、特定塑料等敏感类别,实行事前许可制度,企业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进行转移操作。同时,在转移过程中,必须确保文件齐全、流向合规,完整保留相关记录,以备监管部门查验。

三、结语

土耳其日益完善的环保法规体系,对在土运营的企业提出了系统且严格的合规要求。从废弃物源头分类到最终处置,从零废弃管理到生产者延伸责任,合规已成为企业不可回避的核心议题。对于在土投资的中国企业而言,唯有主动理解、积极适应并系统构建内部的环保合规体系,方能有效规避运营风险,实现可持续的稳健发展。建议企业密切关注法规动态,必要时寻求专业机构的支持,将合规挑战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土耳其《环境法》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2872&MevzuatTur=1&MevzuatTertip=5

[2]土耳其《废弃物管理条例》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5/04/20150402-2.htm

[3]土耳其《零废弃条例》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9/07/20190712.pdf

[4]土耳其《包装废弃物管理(控制)条例》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1/06/20210626.pdf

[5]土耳其《废旧电气电子产品管理条例》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2/12/20221226.pdf

[6]土耳其《环境许可与执照条例》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4/11/20141125.pdf

(来源:兰迪海外观察,作者:徐芹、张琪。本文已获作者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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