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地查检的定义
目的地查验,它的专业名词叫“属地查检”,今天咱们就讲讲“属地查检”的相关知识点。
属地查检:是指海关在进口目的地或出口产地(组货地)对企业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依法实施检验检疫的执法活动,可简单记为“进口放行后目的地检查”和“ 出口申报前监管”。较常见的是目的地检查。
目的地查验指令:当申报的报关单回执出现“目的地检查”字样时,代表此票货物到厂后需要预约企业所属的主管海关下厂查验货物。(如图所示)
二、急货能先行使用吗?
在实际生产经营中,经常会有特别急用的进口货物,偏偏不巧又被抽中了目的地查验指令的,那可以先用上,再预约海关来看货吗?
(一)先看一个案例:
以上案例中的涉事公司,因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被海关处罚。
通俗来讲,目的地查验是指进口的货物从口岸提货到企业所在地,联系当地海关进行货物查验的工作,只有完成查验并收到海关的查验合格通知后,进口的货物才能使用或销售,如果未经查验擅自使用或销售的,海关就会依法进行处罚。
所以,不论多急,需要查验的货物只能老老实实等待海关下厂查验后,方可使用,海关法规的制度红线不能碰。
三、目的地查验的流程
四、涉检报关单申报事项
1. 企业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进口报关单整合申报界面中,应准确填写“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和“目的地代码”字段。(例如宝龙厂区属地海关是龙岗海关5308)
2. 货物的目的地应准确填写,建议精确到区、县,不要简单地选择“广东省”、“广东深圳市”,应填写“深圳市龙岗区”
3. 企业可根据自身货物情况在“单一窗口”申报时自主选择申请口岸与目的地合并检查。
4. 企业可在选填项“备注”或“附注”栏目中填写实际的收货单位及联系方式,方便海关查验部门及时联系并安排查验事宜。
5. 进口申报后,企业会收到报关单回执,回执包含了放行或查验等信息,如回执显示需实施“目的地检查”,需企业主动联系目的地海关。
五、常见问题与解答
Q:进口货物流向不确定,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如何申报?
A:先明确暂时存放地点,在申报时将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选择货物暂存地点的管辖海关。在未完成目的地检查前不能将货物拆分至不同地点。
Q:怎么确认货物是否需实施目的地检查?
A:及时关注海关“单一窗口”的报关单申报回执信息,回执显示需查验的,请主动联系目的地海关实施查验。一定要细心确认哦,在口岸未被卡口拦截,不代表没有“目的地检查”指令,不代表进口企业已完成全部海关监管手续。
Q:进口货物既有口岸检查指令,又有目的地查验指令的,怎么处理?
A:由进境地口岸海关、目的地海关分别根据指令实施口岸检查与目的地查验。企业也可在“单一窗口”填报“目的地检验机关”时自主选择是否在口岸合并完成目的地检验,由口岸海关执行。但像我们一些需要拆箱才能查验的设备,是无法在口岸处理拆箱、摆放的,所以还得卸货到工厂后约请龙岗海关来实施目的地查验。
(原标题:欣海关务|进口设备目的地查验详解)
来源:阿拉关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