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媒体报道,4月29日,泰财政部副部长鲍普透露,当天于那空帕侬府举行的流动内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由消费税局提交的《消费税税则》修订草案,旨在调整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PHEV)的税收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PHEV)与混合动力电动车(HEV)的消费税税率划分开;

(2)依据每次充电后的“纯电续航里程”计算消费税税率;

(3)取消将油箱容量作为计算消费税税率的依据。

新的消费税税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1)符合总局公告规定标准、不超过10座且每次充电后纯电续航里程不低于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消费税税率为5%;

(2)若纯电续航里程低于80公里,消费税税率为10%。

(来源:驻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