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电一般是指除了大功率输出的电器以外的家电,因其体积小、颜值高、使用便捷等特点备受消费者欢迎。本文为您介绍小家电出口相关要求。
一、出口申报
(一)企业备案
企业在申请备案前须注意是否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申请企业备案。
(二)出口申报
企业在办理家电产品出口业务时,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按照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的要求,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电子平台向口岸海关进行申报,并积极配合海关监管。
(三)出口监管
根据海关总署相关监管规定,出口的家电产品不属于必须实施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对于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海关总署每年制定并下发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实施抽查检验和监督管理。除对货物检验外,海关部门在出口环节对货物实施现场抽查查验。
二、市场准入要求
(一)合规性检查
企业需确保产品符合目标市场的多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认证(如CE、FCC等)、技术规格(如电压、插头类型)、安全规范、电磁兼容(EMC)测试、能效标签要求以及环保标准(如限制使用有害物质、采用可回收材料)。
(二)化学危害风险
便携式小家电产品部件或使用材料中如果用料不当,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危害。例如,迷你风扇、桌面风扇等产品印刷电路板的焊点、电池连接件或者USB电缆中可能含有过量的铅、镉等有害成分。
(三)国际标准和认证
各国对进入本土市场的家电产品设置了一系列准入要求,并规定产品须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出口到欧盟的家电产品必须通过CE认证;出口到美国的家电产品需要取得的认证包括FCC认证和UL认证等;出口到墨西哥的家电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NOM认证;出口到日本的家电产品必须满足《电气用品安全法》的要求,并使用PSE标志等。
(来源:石家庄海关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