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乙巳蛇年已拉开帷幕,回顾过去的2024年,进出口企业经历了全球经济下行、地缘冲突频发、多国总统大选、科技日新月异等种种冲击和考验,中国企业出海势头正盛,但收获几何,只能冷暖自知。它们所面临的贸易政策环境不同以往,国别差异、行业差异的关税与贸易政策频出,这使得企业乃至企业家自身的合规义务与合规风险激增。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全球关税与贸易合规团队深耕海关与国际贸易法律服务领域多年,特对2024年全球关税与贸易合规主要政策调整与发展趋势进行年终盘点,辅以律师专业解读,以供行业各界人士参考,亦期待进一步交流、探讨。
一、关税政策盘点
(一) 中国关税政策调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正式实施
2024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议通过,并将于12月1日实施,该法全文共分7章72条,内容大部分渊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海关法》第五章、第六章,新法对现行进出口货物贸易的关税制度,未予根本性的改变,仅在原关税法律制度基础上做了一些优化、补充和完善。
其正式生效以后,海关总署对部分原有部门规章进行了修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等,同时公告发布《关税法》实施中相关具体法律文书和海关申报系统的调整等事宜。
德和衡律师观点:
《关税法》的实施对于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甚至也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中明确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为关税的纳税人,允许海关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对应纳税额进行确认,强调特别关税纳税人的举证义务,要求纳税人自主承担计算缴税义务,不再将制发《海关专用缴款书》作为纳税人缴税的前置环节等方面与原有规定差异较大,相关企业及个人应特别关注,防止违规。
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明确2025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对2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项下、原产于34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增列纯电动乘用车、杏鲍菇罐头、锂辉石、乙烷等本国子目,优化椰子汁、制成的饲料添加剂等税目名称的表述;新增干紫菜、增碳剂、注塑机等本国子目注释,优化白酒、木质活性炭、热敏打印头等本国子目注释的表述。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60个。
德和衡律师观点:
《关税调整方案》每年都会发布,其中新增税则税目的调整和相关进出口企业的关系最大,除原有商品编码不能再继续使用之外,也体现了国家贸易政策导向。一般来说,对于进出口量较大,或我国商品的全球市场占有率较高,或较容易发生归类争议的商品,国家出于贸易统计、单独制定贸易政策、减少全球海关归类差异等方面的原因,会新增税则税目,以更好地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对行业有指导意义。
3. 边民互市关税政策调整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24年4月8日发布《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24〕7号), 废止了原“财关税〔2010〕18号”公告,对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明确了21类商品不予免税;对于边民互市贸易出口商品,明确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不得通过边民互市贸易免税出口,对应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不予免税。
德和衡律师观点:
边民互市贸易通过允许边境地区的居民在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集市上进行商品交换,促进了边境地区的经济繁荣。这种贸易形式不仅增加了边境居民的收入,还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近年来,海关缉私部门对于边民互市走私案件的打击从未放松。从事边民互市的企业,特别应该提高合规意识,防范刑事风险。
(二) 全球关税政策调整
1. 美国对华加征关税愈演愈烈
2024年5月,拜登政府宣布对价值18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额外关税,并分阶段于2024年至2026年实施。其中,电动汽车加征100%的关税,太阳能电池加征50%的关税,钢铁、铝、电动车电池和关键矿物加征25%的关税,光伏电池板的进口关税也提高至50%。此外,锂电池的关税从7.5%提高到25%,船岸起重机的关税从零提高到25%,注射器和针头的关税从零提高到50%。
美国大选期间,特朗普曾宣称要对来自中国的货物加征60%的关税,正式上任后,则宣布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在现有关税基础上额外加征10%关税,进一步升级了贸易紧张局势。
德和衡律师观点:
以往只有进口企业才关注关税政策影响,当前形势下,出口企业也不得不关注其他国家关税政策的调整,尤其是特定行业的企业,面临关税门槛不断提高,且极不稳定的风险。这也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寻求出海,而且从货物出海,逐步转变为供应链、产业链出海。这虽然可以一定程度化解关税政策调整的负面影响,但出海过程中的“坑”也一点不少。
尤其是生产型企业,既无法完全脱离中国的供应链,又想享受第三国的廉价生产要素和优惠关税政策,可如果没有研究清楚各国关税政策,提前做好规划,好不容易出海后,却发现在海外生产的货物还会被进口国海关认定为“中国原产”,那投资的真金白银可就打水漂了。
2. 跨境小额免税政策何去何从
自全球COVID-19疫情爆发以来,跨境电商行业异军突起,颠覆了原有货物贸易的逻辑,实现爆发式增长。其两大优势:快速、低价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国海关实行的“低值包裹免税”政策。但2024年期间,全球多国对此类政策进行调整,或对拟进行的调整展开讨论。
例如美国对价值低于800美元的小额包裹的“最低限度”关税豁免政策历经几次反复;欧盟委员会提议取消150欧元以下进口商品的免税政策,并加强海关检查;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等都取消了小额进口商品的免税待遇,甚至加征关税、增值税。
德和衡律师观点:
“小额免税”不仅是税收上的优惠,也常伴随着海关监管上的便利,因此,实践中存在部分不法商家通过低报价格、拆单、夹藏等手段利用“小额免税”的政策,逃税、走私。
这种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各国会考虑取消“小额免税”政策也是很容易理解的。此类政策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实行的话,对跨境电商消费者、商家、平台、服务商均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 贸易摩擦案件趋势
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出口商品遭各国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198起,较2023年的87起增长128%。这一数据也体现了当前全球货物贸易环境的严峻程度。
除“双反”外,“反规避”案件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如,欧盟对中国石墨电极系统启动了反规避调查,审查是否存在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的行为。阿根廷也对原产于中国和意大利的家用铝制散热器启动了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并同时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了反规避调查。此外,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在东南亚多国设立的生产基地展开反规避调查,并最终认定其存在规避行为,需补缴关税。
德和衡律师观点:
2024年全球涉及中国企业和产品的贸易摩擦案件呈现出多发态势,在全球占比超过40%,美国、欧盟、印度、土耳其、巴西为主要发起方,这些案件体现了各国在保护本土产业和市场秩序方面的决心。反规避调查作为反倾销措施的延伸,其杀伤力更大,对涉案企业和国家的影响也更为深远,但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相对陌生。
无论是反倾销、反补贴,还是反规避案件,如果遇到,还是建议企业积极应对,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承担长期高额关税。
二、非关税贸易合规政策盘点
(一) 出口管制政策调整
2024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正式实施,并配套发布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该条例与目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维护我国国家安全与利益、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以及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推动了我国现代化出口管制体系的构建,提升了出口管制治理效能,并体现了我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的大国担当。
条例明确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和管理体制;强化了出口管制各项制度措施,包括制定和调整管制清单、实施临时管制、严格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等;同时规定了较重的违法责任,违规处罚可达人民币500万元。
国际方面,美国扩大对华半导体设备、AI芯片出口禁令范围,强化“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R);欧盟通过《关键原材料法案》,限制石墨、锂等战略性资源对第三方出口;日本修订《外汇法》,加强对半导体制造设备及技术的出口审查;瓦森纳协定更新管制清单,新增生物技术、脑机接口领域限制。
德和衡律师观点:
从全球视角来看,贸易管制措施因其具有极大自由裁量权和较低的立法难度,已经被各国越来越广泛、纯熟的运用,我国在此领域还刚刚起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实施不久,目录中的诸多商品如何界定、商务部与海关两个部门的执法范围与执法尺度如何确定等问题都尚待实践检验。
我国大多数企业对如何应对出口管制相关合规风险还欠缺经验,我们建议出口企业,尤其是从事无人机、石墨、稀土等特定行业的企业,需提高对出口管制合规的重视程度,准确申领许可证件,与监管部门保持顺畅沟通,积极建立内部合规体系,以降低违法风险。
(二) 货物贸易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盘点
据海关总署初步统计,2024年全年累计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4.13万批次、8143.83万件,审核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21640件;同时通过“龙腾2024”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威慑力。
此外,还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进一步规范海关办理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裁量权,广泛释放海关法治红利。
国际方面,美国USTIC扩大337调查范围,聚焦中国新能源专利侵权;欧盟通过《知识产权海关执法条例》,授权扣押涉嫌侵权过境货物;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推动统一专利审查标准,减少跨国诉讼冲突。
德和衡律师观点:
知识产权保护在跨境货物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德和衡全球关税与贸易合规团队2024年代理多起进出口企业涉知识产权的案件和咨询,发现多数企业不了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缺乏前置合规和证据留存意识,尤其是贸易及代理企业,往往在不了解货物实际情况的时候就已经涉及侵权,不得不面对高额的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
除了关税、贸易管制外,知识产权保护也是进出口企业必须要关注的合规事项之一。
(三) 其他方面
2024年全球贸易合规领域,在技术贸易标准领域,如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安全标准(GB 38031-2024);数据跨境流动领域,如出台最新认证规范、细化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制定自贸区试点跨境数据流动“负面清单”;绿色贸易壁垒领域,我国建立出口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对接欧盟CBAM要求;供应链安全领域,我国不断加大对AEO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但同时欧美等过也通过《供应链安全法案》、《供应链尽职调查指令》来强化对整个供应链的披露要求,追溯原材料、人权与环境风险,为“强制拖钩”埋下伏笔。
结语
综上所述,2024年对于参与全球货物贸易的主体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诸多新规实行,但着眼未来,在全球贸易规则加速重构的大背景下,这些2024年施行的新规,或许只是个起点。
无论是关税、贸易管制、知识产权还是技术标准等,都是各国保护本国产业的措施与手段。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进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动态,提高合规前置意识,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以“底线思维”应对政策不确定性,方能立足并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来源:威科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