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二四号
为履行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现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于2024年3月28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70件标志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的70件政府间国际组织徽记、名称、名称缩写等徽记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3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二四号
为履行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现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于2024年3月28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70件标志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的70件政府间国际组织徽记、名称、名称缩写等徽记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31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邮编:100860电话:(010)82217961邮箱:eccpit@ccpit.org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版权所有京ICP备15039364号-8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657号
